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告
网信商丘 2020-02-28 16:54
市内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抗击疫情之时,我市仍有部分互联网站、新媒体发布未经证实、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不得转载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对已发布的各类未经证实或者猜测性疫情信息要予以删除。
二、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来源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发现后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各互联网群组管理者(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群主、贴吧吧主、论坛版主)要履行好管理职责,不得转载、发布不实信息,及时发现和制止群成员发布各类违法违规信息的行为,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秩序。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市网信办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账号,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我市各互联网平台、新媒体和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虚假、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0370-3289159
举报邮箱:sqjubao110@163.com
商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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